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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196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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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市直党群序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96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岗位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廊坊市2022年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廊坊市2022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7日至2004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专业为括号内、外均可)。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6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的要求:

(1)报考人员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仔细阅读《廊坊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关健康码证明。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

报名时间:6月27日9:00至7月1日17:00。

审核时间:6月27日9:00至7月1日18:00。

交费时间:6月27日9:00至7月2日23:59。

(二)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廊坊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7月14日至1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7月1日17:00前,属党群序列事业单位的岗位发送至邮箱lfgbyk@163.com,并致电0316-2339518确认;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的岗位发送至邮箱lfsydwgkzp@126.com,并致电0316-2395085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7月16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30-12:3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其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可于7月21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于7月25日-27日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资格复审地点。需提前准备的复审材料包括:

(1)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属“基层项目人员”的,应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名单一致;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交费证明。

(4)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8月11日-12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8月13日-14日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

(1)综合类、医学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考15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如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名单:笔试总成绩高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若再相同组织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8月17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为8月17日-23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8月24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8月26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先上岗,后取证”阶段性政策报名,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

1.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公告发布后,如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1.《廊坊市2022年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廊坊市2022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廊坊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4.《廊坊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5.《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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